三门峡劳动者如何维权?
作者:admin 日期:2015-10-28 浏览

三门峡务工人员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,三门峡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给您温馨提醒。

1、求职应到正规有资质的职业介绍机构,在求职务工过程中不要轻信陌生人或单位的承诺,尤其是不向无证无照职介机构提供身份证、交纳费用,防止非法职介诈骗钱财;

2、为避免日后讨要工资没凭据的麻烦,找到工作后,必须在一个月内和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。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劳动条件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,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,一式两份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。

3、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目前我市市区、义马、陕县、灵宝、渑池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60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5元;卢氏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45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3.5元,(今年7月1日起执行),工资应每月支付一次。

4、务工人员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时,要及时到当地(打工所在地)人社部门寻求帮助。我市市区及各县区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。市区:2855273、湖滨:2953533、陕县:3834530、渑池:4810258、义马:2200213、卢氏:7873849、灵宝:8864911、产业集聚区:2751555。

咨询:283091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本文转自三门峡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